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秀山县法律咨询 > 秀山县刑事赔偿法律咨询 > 请问一下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性质基本相同,有什么不同呢?

请问一下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性质基本相同,有什么不同呢?

岳* 重庆-秀山县 刑事赔偿咨询 2017.12.26 19:30:29 23人阅读

你好,之前在网上看到了两个新词语,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只差了一个字,想请问一下关于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性质基本相同,有什么不同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秀山县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秀山县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    前提不同
行政赔偿是由于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引起的,具体行政行 为违法是实行行政赔偿的基本前提。行政补偿是由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引起的,由于 合法行政行为的实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了损失,对此,行政主体应予以适当补 偿。因此,行政补偿是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为前提的,例如,合法征用土地、军事演
习等。
2.    性质不同
行政赔偿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致的法律责任,属行政责任范畴。行政补偿是一种 例外的、特定的民事责任,属民事责任范畴。因此,行政相对人不能对此进行责难而提起 行政诉讼。
3.    责任原则不同
行政赔偿,强调行为人的过错责任,它要求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存在故意 或过失。行政补偿,强调无过错责任,只要合法的行政行为造成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损失,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行政主体也应给予适当补偿。
正因为行政补偿是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因而不产生有关行政人的个人责任问题,它 不要求行政人与行政主体一起就行政补偿承担连带责任。而行政赔偿,由于以过错责任为 原则,所以,行政主体在赔偿相对人损失之后,对那些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行为人,仍依 法保留必要的追偿权或求偿权,因而行政人与行政主体一起,对具体行政行为所致的行政 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4.    因果关系不同
行政赔偿的原因与结果,先后顺序相当严格,它要求先有损害事实,然后给予赔偿。 而行政补偿对原因与结果的先后顺序,要求并不十分严格,它可以是先损害后补偿,也可 以是先补偿后损害,到底采用哪种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土地使用的补偿费,往 往先予给付,而且这一点还常常作为使用被征用土地的先决条件。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性质基本相同,有什么不同的详细回答,望采纳

2017-12-26 19:31:29 回复

只要宅基地使用证是自己的,况且上面还有房屋你完全可以确权。宅基地是空的,而你又不在村里这个宅基地应该收回。
1、户籍不在本村有两种可能:
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等地上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也可以居住使用,但是不得重建、新建,只能对原有地上物进行修缮。
2、拆迁补偿的相关情况:若符合上述
第一项,可以享有完全补偿,即包含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符合上述
第二项,只享有地上物补偿。
3、关于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我国自开始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全登记“,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今年年初,根据的要求我国在国土部下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业所有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海权等合并,有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管理报批。该两项工作的开展就是为了下一步放开集体土地交易限制、成立专门的交易市场做准备。现在,在我国部分地区一开始试点该项工作。

只要宅基地使用证是自己的,况且上面还有房屋你完全可以确权。宅基地是空的,而你又不在村里这个宅基地应该收回。
1、户籍不在本村有两种可能:
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等地上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也可以居住使用,但是不得重建、新建,只能对原有地上物进行修缮。
2、拆迁补偿的相关情况:若符合上述
第一项,可以享有完全补偿,即包含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符合上述
第二项,只享有地上物补偿。
3、关于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我国自开始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全登记“,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今年年初,根据的要求我国在国土部下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业所有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海权等合并,有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管理报批。该两项工作的开展就是为了下一步放开集体土地交易限制、成立专门的交易市场做准备。现在,在我国部分地区一开始试点该项工作。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家赔偿申请书
27564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如果国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就是首先要写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那么大家知道国家赔偿申请书怎么写吗?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介绍。

刑事赔偿
86744人阅读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