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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解释第十条有什么具体解释吗

李** 江苏-连云港 合同订立咨询 2017.10.26 18:23:04 309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最近在研读买卖合同,对买卖合同解释第十条不是很理解,想问下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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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之一为“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理论上可能会存在因交付取得所有权与因善意取得取得所有权二者的冲突。实务中的常态为:出卖人交付特殊动产后即丧失对该标的物的占有,但其又将标的物转移登记至第三人名下,第三人因其未能占有标的物而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前述构成要件,此时第三人无法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2017-10-26 18:3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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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本条系关于特殊动产多重买卖合同实际履行顺序的规定。《合同法》相关条款为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交付为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登记仅为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
实务中,在特殊动产多重买卖场合,在各买卖合同均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买卖合同时,按如下规则来确定实际履行顺序:
(1)有买受人已受领交付的,该买受人已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该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的,如果有买受人已经办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该买受人可以对抗其他买受人,其有权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3)各买受人既未受领交付,亦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基于促进合同善意诚信履行的目的,应当由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并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先买受人受领交付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买受人已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未受领交付的,或者先买受人已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未受领交付,后买受人已受领交付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应当优先于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以上是对买卖合同解释第十条的回答,请采纳。

2017-10-26 18:24:04 回复

法律规定: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详解】本条是关于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负有保密义务的规定。由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理赔以及垫付抢救费用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掌握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在救助基金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过程中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也可能掌握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为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本条规定,保险公司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于知道或掌握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具有保密的义务。本条所称当事人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害人及其家属。本条所称个人隐私包括:投保人在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提供的重要个人信息、被保险人在出险及理赔时提供的重要个人信息、受害人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及治疗后提供的个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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