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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刑事诉讼法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吴** 重庆-云阳县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6.25 10:02:25 418人阅读

针对刑事诉讼法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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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没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
(2)两个以上的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
(3)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明知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三、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的构成要件行为。共同的构成要件行为,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各共同犯罪人意识与意志支配下的,危害社会身体动与静的活动整体。
四、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
(1)共同过失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基于意思联络,在过失心态的支配下共同造成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我国《刑法》(1997年)第25条第2款已经明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2)故意行为与无罪过行为:是指一方故意犯罪,他方与故意犯罪者存在着协同的行为,但是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尽管这种协同行为具有行为的共同性,但是由于主观上缺乏意思联络,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3)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是指一方故意犯罪,他方过失犯罪,由于两者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4)超出共同故意的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中,部分共同犯罪人超出共同犯罪故意之外又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则超出共同犯罪故意之外的犯罪不属于原先的共同犯罪。
(5)同时实施故意内容不同的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均以故意心态实施着协同的侵害行为,但是这种故意心态的性质内容并不一致而缺乏主观上的意思联络,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2022-06-25 10:04:25 回复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
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
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
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
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
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
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
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
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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