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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规定的占有保护是什么

许* 四川-甘孜 债务债权咨询 2022.06.10 01:59:04 329人阅读

物权规定的占有保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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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
2、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3、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2022-06-10 02:01:04 回复

解答如下, 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存在区别:主体不同:物权请求权的主体为物权人,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主体为占有人,二者有时并不同一。基础不同:物权请求权的基础为所有权或者他物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础为事实上的占有。功能不同:物权请求权在于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使已为法律确认的物权关系得到保护,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占有保护请求权在于恢复占有人对物的占有,以使物的占有人继续保持其占有状态,维护社会和平安宁的秩序,并不涉及占有物权利归属问题。举证责任不同:物权请求权人须证明其享有相应的实体权利,占有保护请求权人仅须证明原本有占有的事实即可。是否适用除斥期间不同: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即归于消灭,而物权请求权并无除斥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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