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垫江县法律咨询 > 垫江县其他法律咨询 > 什么是合理预见的基本原则

什么是合理预见的基本原则

吴** 重庆-垫江县 其他咨询 2022.04.11 18:58:19 464人阅读

什么是合理预见的基本原则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垫江县律师 其他律师 垫江县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是指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②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③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④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通常以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2022-04-11 19:00:1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即防范,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措施和主动措施。打防并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核心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指导原则,它指出和揭示了打和防、指标与治本的辩证关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掌握的重点。现阶段打防并举的重点应是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治本的原则,就是要在宏观上把预防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基本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注重从抑制和消除产生危害社会治安现象的具体原因和条件入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违反法律、纪律、道德等社会行为规范的现象发生,从而达到治本之目的。预防为主,重在治本,是实行综合治理的必然要求。以惩罚为主,其作用毕竟是侧重于治标,而不是治本。可以说,我国已经把严惩犯罪作为整治社会治安工作的一项最重要的任务。

对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民事基本原则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三、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五、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各方应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2.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是贯彻合同活动整个过程的基本原则,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在合同中规定显失公平的内容,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与违约责任的承担。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在法律、合同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清的情况下,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法律和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是合同法基本原则案例中的基本原则,请参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