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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债务人跑路怎么办

邢* 四川-宜宾 债务纠纷咨询 2021.12.01 11:16:32 486人阅读

借钱不还,债务人跑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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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债务人跑路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取得有效的胜诉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1-12-01 11:17:3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借钱不还,债务人跑路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借钱不还,债务人跑路了怎么办
去年11月27日,同村的李某因为做生意差一点钱向他借了5000元,当时李某打了一个纸条,写明今年5月20日前还钱。最近三个月来,王某多次向李某索要,但他总以各种理由不还,最近更是连人都找不到了,听李某的表弟说,李某去广东打工了。王某不知道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提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管辖。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钱不还,债务人跑路了怎么办
去年11月27日,同村的李某因为做生意差一点钱向他借了5000元,当时李某打了一个纸条,写明今年5月20日前还钱。最近三个月来,王某多次向李某索要,但他总以各种理由不还,最近更是连人都找不到了,听李某的表弟说,李某去广东打工了。王某不知道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提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管辖。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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