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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找他父母也不还怎么办?

卢** 四川-凉山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7.26 10:09:02 3455人阅读

朋友欠我三万块钱,已经两年了,我想问问,朋友借钱不还找他父母也不管用,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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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2017-07-26 10:1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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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朋友借钱不还找他父母也不管用,该怎么办呢?”这一问题,须知借钱写借款协议或借条的时候必须要懂一些基本的法律的知识,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1、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2、借款期限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如果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方可以随时还款,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拒不还款的,可去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2017-07-26 10:1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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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朋友借我三万块不还有借条怎么办,回答如下:【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信息材料,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4】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5】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020-12-15 04:5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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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朋友未成年需要家长偿还,若是满了18周岁,名下有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8条:“债务应当清偿”,“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
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朋友未成年需要家长偿还,若是满了18周岁,名下有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8条:“债务应当清偿”,“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
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用,我国法律中的债务是相对权,只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并没有所谓“子债父还”或“父债子还”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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