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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男方自愿赠予女方的财物,分手后又权收回吗

ask****976 重庆-万州区 人身侵权咨询 2017.07.10 13:53:47 2736人阅读

恋爱中男方自愿赠予女方的财物,分手后又权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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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九龙坡区 咨询解答:3983条

你好,原则上是不能的,但有彩礼性质的除外

2017-07-10 22:5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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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本例子中,男女双方在准备结婚时所作出的赠与财物等行为一般来讲都是附条件和附义务的,是基于双方能够共同组建家庭,如果双方分手,未能结婚,那么条件无法成效。因此,该协议虽未明确是为结婚而赠与,但是协议上有供婚后使用的表述,可以认定为方某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是附条件的赠与。本例子中,方某将车辆赠与金某,是建立在双方登记结婚的条件上的,属于附义务的赠与。所以,我认为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

2018-12-01 11:2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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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恋爱时大额赠予可以归还,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赠与合同。
所赠财物一经交付受赠人即不可撤销。除非受赠人具有《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与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在此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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