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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农民土地怎样举报

吴** 重庆-合川区 征地拆迁咨询 2021.07.10 11:30:27 418人阅读

强占农民土地怎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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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能够通过商量或者诉讼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乡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得到相应的赔偿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受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乡下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法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导致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义务。对于强占土地者,承包者能够主张:
1、腾退土地;
2、赔偿损失。

2021-07-10 11:32:27 回复

非法占地行为可以去地方国土局官方网站留言或者直接电话举报。如果是土地侵权,使用权没有争议的,可以直接向地方人民提讼。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不予受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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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土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根据相关的情况向上级有关政府部门反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请求处理,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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