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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逃逸罪

吴** 重庆-江津区 刑事辩护咨询 2021.04.18 05:02:04 479人阅读

如何认定逃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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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除了交通事故因为慌张而逃跑,那交通法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至于如何处罚要视具体情况来认定,若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根据《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的
(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
5)严重超载驾驶的
(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021-04-18 05:04:04 回复

肇事逃逸后的责任认定具体如下: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2、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即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又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依然应当认定全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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