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内部分歧建议更多的以磋商的方式化解。公司的董事拒绝履行职务或者失去联系等原因,可能造成公司因无法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规则,既无法依股东的意愿而解散,又无常经营,后者继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遭受更大的损失,即为“公司僵局”。此种情形,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您好,针对您的董事会需要监事参加吗问题解答如下,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监事会设一人,可以设副。监事会和副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从法定程序上,监事会是运行机构,并承担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职能。对于董事会召开可以请监事列席,但不是必须,这也就是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则请,没必要则不请,即使不请监事会也会通过法定程序对董事会的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进行质证与了解。
为了使监事会更直接准确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一般都会请监事会全体或参加的。没有参加不影响董事会决策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监事会设一人,可以设副。监事会和副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从法定程序上,监事会是运行机构,并承担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职能。对于董事会召开可以请监事列席,但不是必须,这也就是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则请,没必要则不请,即使不请监事会也会通过法定程序对董事会的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进行质证与了解。 为了使监事会更直接准确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一般都会请监事会全体或参加的。没有参加不影响董事会决策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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