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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未交税金的核算范围有哪些

夏** 四川-成都 咨询 2021.03.14 10:49:17 485人阅读

增值税未交税金的核算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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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中的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但是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可以抵扣,只是有一部分是可以抵扣的,就如以下情况:
(一)可以抵扣的项目:
1、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产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加工维修服务、劳务派遣等,以及购入用于生成经营的固定资产。
2、公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服务费、办公用品、场地租赁费用、财产保险。
3、工作人员外出产生的住宿费、高速公路通行费。
4、公司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广告费、会议费、宣传用品。
(二)不可抵扣的项目:
1、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采购或服务。
2、住宿以外的差旅费用、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餐饮娱乐服务,日常生活服务。
3、享受国家税收简易计税优惠或者是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4、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项目。
5、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是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A,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代他人销售货物,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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