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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多次打学生,还把扫把棍子打断了,还砸学生手机

ask****701 重庆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3.04 15:35:50 1461人阅读

老师多次打学生,还把扫把棍子打断了,还砸学生手机,侮辱学生人格,骂学生畜生禽兽之类的。请问这个老师犯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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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学校或教委投诉

2017-03-04 17:05: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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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殴打他人一样涉嫌人身伤害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
老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教书育人是己任。应当为人师表。在教育过程出现打骂学生的情况,首先就未必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应接受相关上级教育部门的严惩。另,如造成受伤学生伤情在轻微伤以上认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9-03-10 23:47:30 回复

一学生被群殴,拿警用甩棍自卫,不犯法,但是,防卫过当就犯法了。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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