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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几个月没有牵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ask****260 北京 合同效力咨询 2021.01.14 15:34:40 394人阅读

上班几个月没有牵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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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可以进行仲裁或诉讼,需要了解纠纷具体内容后才能更好地提供法律意见,可详述案情,进一步为您分析。

2021-01-14 16:20:41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8757条

您好,未签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2021-01-14 16:03:49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681条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021-01-14 15:5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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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102270条

可以劳动监查大队投诉举报

2021-01-14 15:35:17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124条

可以

2021-01-14 16:53:0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商业交易中,承诺又称接受或还盘。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作为使合同得以成立生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必要条件如下: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因此,第三人进行承诺不是承诺,只能视作对要约人发出了要约。如果订约的建议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并且如果该订约建议可以构成要约,则不特定人中的任何人均可以作出承诺。不过实际上,最后能够作出承诺的,只能是特定的人。比如悬赏广告。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是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当然要向要约人作出。如果承诺不是向要约人作出,则作出的承诺不视为承诺,达不到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这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
判断承诺的内容是否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并非易事,受要约人对要约简单地回答同意并不多见,因此,必须对受要约人的承诺进行分析。如果仅仅是表述的形式不同,而不是实质的不一致,则不应当否定承诺的效力。如果承诺中提出了一些新的条件,就要分析这些新的条件是否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如果没有从实质上改变要约则应当认为是对要约的承诺,如果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则不应认为是一项承诺,而应是对要约的拒绝并可能构成反要约。
4、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的承诺期限已过,或者已超过一个合理的时期,则不应再作出承诺。如果承诺期限已过而受要约人还想订立合同,当然也可以发出承诺,但此承诺已不能视为是承诺,只能视为是一项要约。原来的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他可以不答应受要约人,当然也可以答应,如果答应,是作为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的要约。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顺手牵羊拿走别人的东西,一般涉嫌盗窃犯罪,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盗窃价值1000元以上的财物,但要看案发地的具体规定。如果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数额,均可以立案。
二、《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三款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故,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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