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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设立子公司,它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吗

谢* 四川-宜宾 其他咨询 2020.09.21 11:35:55 447人阅读

如设立子公司,它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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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总公司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用总公司资质开展业务吗,可以用分公司名义给客户开发票,单独上税。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20-09-21 11:36:55 回复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对于中国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即为国有企业。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企业(由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对于个别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直属管理,这些企业属于正部级。
这样简单的说一下:
国企的下属单位有三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肯定是国有企业了
二种是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
三种是有一部分股份,有的甚至低于百分之十,这样的叫国有参股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如何设立动产质权
(一)设立书面合同
(二)交付标的物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不予支持。3.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付的为准
二、设立动产质权时要注意什么动产质权的设立要注意下列几点: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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