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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
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二、工伤医疗期能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0-08-03 10:4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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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现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医疗期实际应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在工伤认定成功后,您可在一定期间内按规定享有相关待遇,此为工伤医疗期 工伤认定则通过先前往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出来后到企业所在地或者是工伤发生地所在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伤科,填一张《工伤认定申请表》。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1份、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病历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支持配合的话,可以到工商局去查询。提交完资料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之后,就回去等通知。一般情况下,60天内工伤科的同志会给出答复,如果符合工伤的话,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如果不符合的话,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020-08-03 10:5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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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2020-08-03 11:30: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