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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心脏搭桥用10万,其只有3个女儿,只有二女婿是教师,能不能领到大病补助?

ask****411 重庆 子女抚养咨询 2020.05.26 17:56:48 387人阅读

岳父心脏搭桥用10万,其只有3个女儿,只有二女婿是教师,能不能领到大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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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具体描述下问题为你提供分析。

2020-05-26 19:57:16 回复

你好,
一、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二、长期病假工资计算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劳动者因病退休,不仅要达到病退年龄,而且必须是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做心脏搭桥手术,并不一定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要看心脏病变程度,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病情,对照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劳动者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8岁,可以办理退休。退休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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