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此外,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1450元。
如果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被克扣,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是通过拨打电话12333进行举报。
以上为双倍加班工资含本工的解答
1,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第二条43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4,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10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1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100的报酬.
您好,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周末工作的,应当安排劳动者补休,若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支付工资报酬。如果公司的工时安排不合理,你可以向工作所在地大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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