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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居了好久了,那么未登记事实婚姻受保护吗

李* 重庆-涪陵区 同居咨询 2020.04.24 14:19:58 362人阅读

我和工友同居好几年了,也已经在一起生活了算是事实婚姻,就是没去领结婚证,最近对方经常对我使用暴力,我准备起诉对方,那么未登记事实婚姻受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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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结婚的形式要件,是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必须遵守的程序。我国采用的是婚姻登记制,简单地说就是男女双方要求结婚时,必须依法向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取得结婚登记证。在当事人取得结婚登记证起,夫妻关系得到确立,这时的婚姻关系才会受法律保护。而是否举办婚礼,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但是,如果按照习惯或风俗举办婚礼,那么一定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登记,补办后取得结婚证的,才受法律保护。

2020-04-24 14:2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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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没有登记不属于合法婚姻,是不被保护的只要分开就可以,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起诉解决。

2020-04-24 14:21:58 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只要没有领证就算是事实婚姻,不是婚姻法上的婚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您好,针对您的同居十年没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只要没有领证就算是事实婚姻,不是婚姻法上的婚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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