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维权的复杂战场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专业与担当,为众多受伤劳动者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他就是陈建平律师。
先来看曾XX与某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伤待遇争议仲裁案。这是一起涉及大型企业且用人单位已为员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案件,涉及金额较高。申请人曾XX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工伤,因与用人单位就部分工伤待遇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委托陈建平律师向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了总计超过16.7万元的工伤待遇及近8千元赔偿金的请求。
案件受理后,仲裁庭展开审理。陈建平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他清楚用人单位已为员工参保,大部分法定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用人单位的责任在于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以及配合办理社保理赔手续。在2025年11月13日与被申请人方的调解中,他基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精熟运用,清晰区分了社保基金与用人单位的责任边界,将调解焦点集中于用人单位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款项。这种专业的判断和处理方式,可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就的,从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的他,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才能在复杂的案件中迅速抓住关键。最终,双方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45,000元(税前)以及其配合社保理赔的义务达成一致,既明确了用人单位当前的付款责任,也保障了当事人未来从社保基金获得法定大额补助的权利。
再看沈XX与涟水某船舶配套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申请人沈XX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因待遇补偿问题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委托陈建平律师代理仲裁。接受委托后,陈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确认了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及各项法定待遇的计算依据。在仲裁程序中,围绕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工伤待遇的具体构成及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等焦点问题,他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并发表了专业的代理意见。面对被申请人对部分事实认可但就赔偿金额存在分歧的情况,陈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核心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对方沟通,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经过多轮磋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既保障了申请人及时获得赔偿,也考虑了被申请人的实际支付能力,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陈建平律师以及他的团队深耕于劳动工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尤为专精于工伤案件。他来自南京大学,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对于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地区的客户,他可上门服务;对于经济困难前期拿不出律师费的客户,还可以先垫资办案,结案后再收取律师费。一切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维护其合法权益,这就是陈建平律师在工伤维权之路上始终坚守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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