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X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工地的一次作业,会让自己遭受如此严重的伤害。20XX年XX月,经姚X介绍,陆XX到某新材料公司厂区从事打孔作业,由某劳务公司、姚X统一结算并抽取费用。然而,次日完工后,他按厂区工作人员要求拆除基台油纸时,因现场无防护、光线昏暗、作业面狭窄不慎摔落,造成多处重伤,住院28天。经司法鉴定,他构成两处十级伤残,还需后续治疗。但多方却对赔偿问题相互推诿,这让陆XX陷入了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陆XX找到了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简崇亚律师。简崇亚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深耕法律行业8载,执业以来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百余件,实务功底扎实,尤其擅长民商事领域法律服务,拥有企业合规师(高级)、国家二级建造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
在这起工地意外摔伤索赔案中,案件存在诸多争议焦点。劳务关系与责任主体认定并不清晰,各方过错比例划分也存在分歧,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金额合理性也有待确定。被告方以“仅为介绍”“原告自身过错”等理由推卸责任。
简崇亚律师团队精准厘清多层劳务关系,锁定了某新材料公司、某劳务公司、姚X为全部责任主体。他们全面固定现场过错、伤残鉴定、医疗及被扶养人证据,逐项驳斥被告抗辩与不合理主张。精准计算各项损失,推动法院按合理比例划分责任,最大限度降低了原告自身过错比例。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与某劳务公司、姚X形成劳务关系,某新材料公司为发包方及现场管理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比例为原告自担10%,新材料公司担40%,劳务公司与姚X共担50%。核定总损失277,187.39元,判决某新材料公司赔偿110,874.96元,某劳务公司、姚X连带赔偿108,593.7元(已扣除垫付款),陆XX合计获赔近22万元,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