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生遇到理赔难题后,委托了魏宪合律师和左律师为其维权。在一审中,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主张冯先生未尽如实告知义务。魏宪合律师冷静应对,指出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而且冯先生投保时61岁,高血压是常见病,没有证据表明他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可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里,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履行、证据证明力等关键问题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业务员进行了具体询问,“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是冯先生操作,且冯先生处于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未审慎审查,也无证据证明冯先生带病投保恶意,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需支付125,745元保险金。
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例中,xx公司与XXX司签订外架工程分包协议,完工结算后,XXX司未全额付款,还主张合同系挂靠人马某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xx公司委托魏宪合律师和张律师维权。一审中,xx公司提交协议和结算单,XXX司提交挂靠协议等证据。一审法院认定分包合同关系合法有效,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二审法院组织质证后认定一审事实清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要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
还有劳动工伤案例,西安某口腔门诊部为职工姬先生缴纳工伤保险后申请停保,姬先生工伤后相关部门拒付待遇。门诊部委托魏宪合律师和孟律师起诉。魏宪合律师主张门诊部已足额缴费,停保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有效,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规则和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并发表意见,指出相关部门认定错误。法院最终认为门诊部已缴费,不属于未参保情形,社保停保次月生效,相关部门否定当月参保效力缺乏依据,判决撤销相关决定,责令重新处理。
记住这几点:第一,签订保险、工程等合同前,仔细阅读条款,不清楚的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第二,遇到法律纠纷,尽早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合同、聊天记录、缴费凭证等。第三,委托专业律师时,要了解律师的经验和擅长领域,确保能为自己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生活中法律纠纷不少,但别害怕。只要咱们积极应对,依靠法律武器和专业律师,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案例由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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