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的王芳律师代理。王芳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擅长经济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在买卖合同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她还是一位复合型法律从业者,持有多项权威认证,能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韩XX从2019年起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没签书面劳务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XX施工时,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他不慎摔伤,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韩XX与王XX协商赔偿无果后,向永清县人民法院起诉。
韩XX要求王X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认为王XX作为雇主,没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担全责。王XX则辩称,韩XX自身有操作过错,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自己已垫付42000元医疗费,韩XX伤情与其他意外有关,应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王XX承担80%责任,扣除37000元垫付费用后,判决王XX赔偿98590元。王XX不服上诉,二审中他提交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法院维持责任比例和损失计算标准,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法律干货:
1.签订书面合同:劳务关系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时无据可依。
2.保留证据:发生事故后,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清单、聊天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3.雇主责任:雇主有提供安全施工工具和保障施工安全的义务,否则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劳务关系中,无论是雇主还是工人,都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工人要注意自身安全,雇主也要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遇到纠纷时,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王芳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位于廊坊,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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