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起在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执业,核心服务河南开封地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50件,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核心领域均有涉及,尤其在劳动争议和合同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经验。其服务的客户包括各类企业和个人,在处理案件时,既擅长诉讼业务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也能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
劳动争议案例
在贾X与河南XX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贾X作为上诉人提出多项诉求,包括确认解除劳动关系、某钢结构公司支付欠薪、经济补偿、补缴在职期间各项社保费用或予以货币赔偿等。被上诉人河南XX公司委托刘振宇律师代理。争议焦点在于某钢结构公司是否存在欠薪、欠保行为,以及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刘振宇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工资构成和发放记录进行详细分析。通过查阅公司与贾X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补助+工龄工资+绩效,并非贾X所按的平均工资计算。同时,找到公司于XXXX年X月中旬发放贾XXXXX年XX月工资的证据,证明公司未欠薪。对于经济补偿问题,律师收集贾X在工作中多次出现重大过失的证据,表明公司对其进行调岗合理,而贾X不接受调岗并主动辞职,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对于社保补缴争议,依据相关法律,指出社保补缴及欠缴争议属于行政征缴范畴,不属于法院民事受案范围。最终,法院驳回了贾X除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外的其他诉讼请求,帮助公司避免了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责任。
合同纠纷案例
在郑州XX公司与刘X劳动争议案中,刘X起诉要求确认与公司自入职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郑州XX公司作为上诉人委托刘振宇律师代理,争议焦点是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
刘律师仔细研究案件事实,从双方的合作模式入手。公司发布用工需求,刘X自愿来从事劳务工作,按小时计发报酬,用工时长自行安排,公司不对其进行考勤管理。但刘X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在工作中受公司的安排、管理。刘律师进一步调查发现,刘X在入职公司时虽已高中毕业,但在工作过程中被某职业学院录取并报到缴费,且曾提出休学申请。结合《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主张刘X利用暑假时间进入公司工作,具有临时性。最终,二审法院部分支持了公司的上诉请求,明确了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刘X入职日至到某职业学院报到日,为公司减少了一定的潜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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