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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辞职了有什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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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7 · 1640人看过
导读:工伤期间辞职,若被认定为工伤并评定伤残等级,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保障工伤职工后续医疗;后者由用人单位支付,弥补因工伤辞职后就业困难。但未达伤残等级,一般无这两项补偿。
工伤期间辞职了有什么补偿吗

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就是防不胜防。一旦受了工伤,职工不仅身体上承受痛苦,工作和生活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有些职工在工伤期间,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觉得工作环境不安全、身体恢复后不想再从事原来的工作等,就会考虑辞职。这时候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工伤期间辞职了还能有补偿吗?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补偿的基本情况

工伤补偿主要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两部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补偿项目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等。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认定为工伤后,他在医院治疗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期间辞职的补偿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例如小张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他在工伤期间提出辞职,那么他就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申请补偿的流程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申请补偿。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就可以按照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补偿。申请时需要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四、补偿的具体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在A地区,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而在B地区,可能标准就不一样。所以,具体的补偿金额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职工的伤残等级来确定。

工伤期间辞职后的补偿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情况。比如补偿金额发放不及时怎么办,或者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该如何处理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让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职工在工伤补偿问题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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