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权益受侵害
贾X自2019年起在扬州某运输公司任货车驾驶员,合同到期后仍保持劳动关系。在职期间,公司长期拖欠工资、随意罚款,还存在未支付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拒发高温补贴及未足额缴纳社保等问题。贾X全年基本无休,合法权益严重受损。2024年,他以公司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后委托律师起诉,提出多项诉求。
二、庭审激烈交锋
庭审中,被告提出诸多抗辩,如罚款合法、原告自动离职无需支付补偿金、不存在加班等。刘智律师结合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指出被告罚款无依据应返还,原告被迫离职符合支付补偿金情形,加班事实有证据且被告未举证调休应支付加班费,2月工资应视同正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应支付,虽高温补贴诉求难支持,但其他核心诉求有理有据。
三、胜诉保障权益
江苏省扬州市XX区人民法院采纳刘智律师意见,判决被告返还罚款、支付2月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驳回高温补贴等部分诉求。贾X成功获赔各项费用合计9万多元,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刘智律师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彰显了其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上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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