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代理。王芳律师是一位兼具跨领域专业资质与多场景实务经验的复合型法律从业者。她持有税务师、高级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师等多项权威认证,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擅长经济纠纷领域,在买卖合同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韩XX从2019年起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没签书面合同,只有口头约定。2021年12月9日,韩XX施工时,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他不慎摔伤,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经过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韩XX和王XX就赔偿协商不成,韩XX起诉要求王X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王XX则认为韩XX自身有操作过错,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还主张已垫付42000元医疗费,韩XX只认可37000元。此外,王XX称韩XX伤情与其他意外有关,应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王XX承担80%责任,扣除37000元垫付费用,判决王XX赔偿98590元。王XX不服上诉,二审中他提交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法院纠正该事实,维持责任比例和损失计算标准,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法律干货
签订书面合同:提供劳务时,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发生时无据可依。
安全保障义务: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的施工工具和环境,若因工具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工人受伤,雇主需承担主要责任。
保留证据:发生事故后,双方都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垫付费用凭证、施工工具状况等,以便在纠纷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劳务关系中,雇主和工人都有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遇到纠纷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王芳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擅长多个法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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