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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受伤企业拒认劳动关系,律师收集证据助力确认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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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264人看过
工伤纠纷专业律师 翁鹏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320141023692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88973005
代表案例:5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耐心,细致,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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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委托人入职温州某企业做普工,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工作受伤后企业拒认劳动关系,仲裁委驳回确认劳动关系请求。翁鹏威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事实、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庭审中,企业称系临时工无劳动关系,律师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反驳。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维护了委托人权益。
临时用工受伤企业拒认劳动关系,律师收集证据助力确认获法院支持

委托人在2024年5月入职温州某企业当普工,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企业也没给其缴纳社会保险。6月3日工作时受伤,企业垫付医疗费后却拒绝为其申报工伤。委托人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结果仲裁委驳回请求。此时委托人陷入困境,手中证据不足且仲裁已败诉,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2024年,在委托人不服仲裁裁决之际,委托了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的翁鹏威律师提起诉讼。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劳动案件就成功办理218余件,有着丰富的劳动案件处理经验。面对委托人证据不足且仲裁败诉的情况,翁鹏威律师第一反应是要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重点收集有力证据。他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收集整理了委托人与企业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病历资料、仲裁裁决书等关键证据。

在庭审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对方企业坚称与委托人无劳动关系,主张委托人是临时工,没有固定岗位、考勤和薪资约定,报酬由案外人发放,法定代表人转账只是人道主义垫付费用。按照普通代理思路,可能会在常规证据上反复纠缠,但翁鹏威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对劳动法律程序的熟悉,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针对对方抗辩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展开质证与辩论。详细阐述了双方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委托人从事的工作是企业主营业务且受企业管理,劳动报酬虽由案外人代发但实际付款人为企业,临时工不是区分劳动关系的法定标准等要点。同时向法院提交各项证据,充分证明双方存在实际用工事实。如果是普通代理,可能无法如此精准地抓住关键要点,很可能会错失在法庭上有力论证的节点,导致案件结果不尽如人意。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翁鹏威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认定委托人与企业之间存在用工事实及支配性劳动管理,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判决确认双方5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案件受理费由企业承担。不过,虽然法院确认了劳动关系,但后续委托人申请工伤赔偿等程序尚未完成。翁鹏威律师告知委托人,接下来会继续协助其进行工伤认定等相关程序,为委托人保留了后续维权的权利,为其维权之路提供持续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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