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2024年5月入职温州某企业当普工,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企业也没给其缴纳社会保险。6月3日工作时受伤,企业垫付医疗费后却拒绝为其申报工伤。委托人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结果仲裁委驳回请求。此时委托人陷入困境,手中证据不足且仲裁已败诉,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2024年,在委托人不服仲裁裁决之际,委托了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的翁鹏威律师提起诉讼。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劳动案件就成功办理218余件,有着丰富的劳动案件处理经验。面对委托人证据不足且仲裁败诉的情况,翁鹏威律师第一反应是要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重点收集有力证据。他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收集整理了委托人与企业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病历资料、仲裁裁决书等关键证据。
在庭审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对方企业坚称与委托人无劳动关系,主张委托人是临时工,没有固定岗位、考勤和薪资约定,报酬由案外人发放,法定代表人转账只是人道主义垫付费用。按照普通代理思路,可能会在常规证据上反复纠缠,但翁鹏威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对劳动法律程序的熟悉,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针对对方抗辩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展开质证与辩论。详细阐述了双方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委托人从事的工作是企业主营业务且受企业管理,劳动报酬虽由案外人代发但实际付款人为企业,临时工不是区分劳动关系的法定标准等要点。同时向法院提交各项证据,充分证明双方存在实际用工事实。如果是普通代理,可能无法如此精准地抓住关键要点,很可能会错失在法庭上有力论证的节点,导致案件结果不尽如人意。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翁鹏威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认定委托人与企业之间存在用工事实及支配性劳动管理,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判决确认双方5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案件受理费由企业承担。不过,虽然法院确认了劳动关系,但后续委托人申请工伤赔偿等程序尚未完成。翁鹏威律师告知委托人,接下来会继续协助其进行工伤认定等相关程序,为委托人保留了后续维权的权利,为其维权之路提供持续的保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