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王X在留厂查看期间表现不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判决公司向王X支付经济补偿金10380.5元。面对这一重判结果,此时胡多兵律师介入。
深入审查寻突破
胡多兵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承办过超800件案件,在债权债务等领域经验丰富。他接手案件后,没有急于上诉,而是对整个案件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审查。他重新梳理了公司提供的各项证据,包括《XX公司告知书》、治安调解协议书等,同时对王X提供的录音资料等进行反复研究。他发现王X的录音资料存在诸多疑点,其录制目的和合法性值得商榷。
独特辩护赢逆转
在二审阶段,胡多兵律师提出了独特的辩护思路。他强调公司的规章制度合理合法,王X在知晓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违反纪律,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是正当的。对于王X的录音资料,胡律师指出其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录,且存在诱导性对话,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同时,他补充了新的证据,进一步证明王X在留厂查看期间确实存在不良表现。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胡多兵律师的辩护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定公司无需向王X支付经济补偿金,成功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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