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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撤销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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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1 · 1025人看过
导读:部门撤销属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双方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应继续履行;无法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若用人单位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属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部门撤销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部门撤销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部门撤销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若双方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应继续履行合同。若无法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若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属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部门撤销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部门撤销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若部门撤销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未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径行解除劳动合同,则属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部门撤销协商变更合同不成解约合法吗

部门撤销协商变更合同不成解约是否合法,需视情况而定。若部门撤销构成“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因市场原因进行战略调整导致部门撤销,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此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约合法。不过,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部门撤销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未履行上述程序,解约则不合法,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

在探讨部门撤销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若公司因部门撤销与员工解除合同,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另外,若员工不同意解除合同,公司强制解除,可能面临违法解除的法律风险,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双倍赔偿。如果你在部门撤销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方面,对经济补偿计算、违法解除认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疑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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