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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延期鉴定时待遇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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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5 · 1173人看过
导读:工伤延期鉴定期间职工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超12个月。期间符合标准的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由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伤残待遇,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延期鉴定时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延期鉴定时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延期鉴定期间,职工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在此期间,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若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延期鉴定待遇会受影响吗

工伤延期鉴定待遇是否受影响需分情况。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此期间延期鉴定通常不影响这部分待遇。

然而,若超过停工留薪期仍未进行鉴定,在未确定伤残等级前,可能影响后续的伤残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的发放时间。因为这些待遇需依据鉴定结果来确定。所以,建议工伤职工及时按规定申请鉴定,避免不必要的权益损失。

三、工伤延期鉴定能重新申请吗

工伤延期鉴定可以重新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若在工伤治疗过程中,因伤情未稳定等合理原因导致原定鉴定时间需延期,待伤情变化或治疗情况满足重新评估条件时,也能重新申请鉴定。不过,需提供相应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材料,以证实重新鉴定的必要性。申请应在规定时间和程序内进行,确保重新鉴定合法有效。

当我们了解了工伤延期鉴定时待遇是怎样的,还需知晓一些相关联的问题。工伤延期鉴定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一般是照发的,但鉴定结果出来后,若与之前待遇有差异,可能会涉及待遇的调整。另外,在延期鉴定期间,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通常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规定的费用,依旧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你对工伤延期鉴定的待遇细节、医疗费用报销范围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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