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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非因工死亡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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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867人看过
导读:在四川,非因工死亡单位需承担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责任。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支付;抚恤金配偶按本人工资40%发放,其他亲属依次递减1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加10%。单位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履行责任家属可投诉或通过法律维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有差异。
四川非因工死亡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一、四川非因工死亡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在四川,非因工死亡单位通常需承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责任。丧葬补助金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标准支付。抚恤金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供养亲属为配偶的,发放比例为40%;其他亲属依次递减1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的10%再增加10%。

单位应及时为死者办理相关手续,如申报死亡、申领相关补助金等。若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责任,死者家属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需注意的是,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差异。

二、四川非因工死亡单位担何责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及四川省相关规定,职工非因工死亡时单位责任如下:

1.若职工已参保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单位需协助遗属办理申领手续;

2.若单位未依法参保,则需承担以下费用:

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计发;

一次性抚恤金:根据供养直系亲属人数,按本企业职工月均工资6-12个月计发(1人6个月、2人9个月、3人以上12个月);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符合条件者按当地标准按月发放。

单位未参保时,遗属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主张支付,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四川非因工死亡单位需担哪些法律责任

在四川,职工非因工死亡,单位需承担一定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应支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丧葬补助费按其死亡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其死亡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个月计发。

对于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单位按月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城镇户口每人每月按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给;农村户口每人每月按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发给。

若单位未依法支付上述费用,职工近亲属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当我们探讨四川非因工死亡单位承担什么责任时,除了基本的责任内容,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单位给予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具体发放标准是否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动,这可能影响到家属最终获得的金额。另外,若家属对单位承担责任的认定有异议,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去申诉和解决。这些问题在实际处理中都至关重要。若你对四川非因工死亡单位责任的具体细节、政策变化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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