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调解后未给钱能否作废
劳动仲裁调解后,若一方未按调解协议给钱,另一方不能直接让调解作废,但可以采取其他措施。
经劳动仲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生效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也就是说,此时不能单方面使调解协议失去效力,而是可以凭借生效的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司法强制力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调解不成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调解不成,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批准可延长十五日。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调解不成不用担忧,可通过后续仲裁裁决及诉讼等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三、劳动仲裁调解不成功下一步程序怎么办
劳动仲裁调解不成功,仲裁委将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仲裁庭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终局裁决外,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终局裁决的,劳动者对裁决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在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时,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当我们关注“劳动仲裁调解后未给钱能否作废”时,其实不能简单认定协议直接作废,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调解协议已依法生效,对方拒不履行,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非直接作废;若协议存在胁迫、欺诈等可撤销情形,需通过法定程序申请撤销后再维权。此外,不少劳动者困惑:若强制执行仍未拿到钱,后续还有哪些补救途径?比如是否可追加被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等。如果您正面临劳动仲裁调解后对方不履行的困境,或对协议效力、强制执行流程等问题存有疑问,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分析,高效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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