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对怀孕续签合同有啥规定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当女职工处于孕期且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而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若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
二、劳动法对怀孕期间薪资如何规定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
若女职工正常出勤提供劳动,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正常支付工资。对于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可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劳动法对怀孕期间辞退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若女职工在孕期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在探讨劳动法对怀孕续签合同有啥规定时,我们了解到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那么,续签合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发起,还是需要女职工提出申请?另外,续签合同的期限有没有特殊要求?比如除了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会不会有更长期限的规定?如果您对这些关于怀孕续签合同的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消除您心中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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