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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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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6 · 1376人看过
导读:建筑工地死亡赔偿分工伤与非工伤情形。工伤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非工伤则侵权人担责,赔偿含丧葬费等,数额依实际定。
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地死亡赔偿需区分不同情形。若属于工伤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不属于工伤,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具体数额依实际情况确定。

二、建筑工地死人通常由谁负责

建筑工地死人责任主体需依具体情形判定。若工人因工作原因死亡,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人死亡,侵权第三人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关损失。若存在工程转包、分包情况,承包单位将工程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发生死亡事故,承包单位与该单位或个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建筑工地死亡2人事故如何追责

建筑工地死亡2人事故追责需区分不同主体。 对单位,若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行为,应急管理部门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若构成犯罪,单位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对负责人,若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门会处上一年年收入一定比例罚款,情节严重可撤职;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对直接责任人,若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犯罪,将依据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受害者家属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了解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之后,我们知道其涉及诸多方面。比如除了基本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也较为复杂,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家属对赔偿的具体流程、款项分配等存在疑问,这关乎到自身应得权益能否充分保障。若你正面临建筑工地死亡赔偿相关问题,还在为其中的细节而困扰,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团队将依据具体情况,为你全面解读赔偿标准及相关事宜,帮你清晰掌握自身权益,妥善处理后续问题,让你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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