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医疗期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医疗期现称停工留薪期,其待遇如下:
1.工资福利:职工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2.护理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伙食补助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医疗期待遇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此外,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医疗期结束后拆钢板费用谁承担
工伤医疗期结束后拆钢板费用通常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拆钢板可视作工伤复发后续治疗。
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相关费用由基金支付。若单位未参保,由单位承担。
职工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配合进行工伤复发确认等手续。如遇单位推诿,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拆钢板费用等得到合理承担。
工伤医疗期的待遇涵盖多个方面。在此期间,职工不仅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且还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此外,若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单位还需负责护理。你是否对工伤医疗期的待遇有更深入了解的需求呢?比如工伤医疗期的时长如何确定,或者在工伤医疗期内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要是有任何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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