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期间合同到期了单位没续签该怎么办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应延续至工伤情形消失。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若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如单位在工伤期间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工伤期间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顺延要怎么赔偿
工伤期间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而顺延,这种情况下赔偿分两种:
1.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若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其他情况:若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若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期间合同到期了单位没续签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单位在此期间未续签合同的,首先需确认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若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伤残待遇,单位不得终止合同。
若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总之,工伤期间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要依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处理方式及职工应享权益。
在工伤期间合同到期单位却没续签,这种情况确实会让职工感到担忧。其实职工无需慌张,首先要明确自身权益受法律保护。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而单位不续签合同,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有影响,还涉及伤残津贴等问题。对于工伤期间合同到期单位未续签的后续处理、补偿标准计算等方面,您要是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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