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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不被定为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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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9.12 · 1860人看过
导读:劳动仲裁中,有些情况不算工伤赔偿。如员工在工作场所因个人矛盾打架受伤、因故意犯罪(如盗窃时)受伤、处于醉酒或吸毒状态受伤、主动自残或自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受到的伤害(如非上下班合理路线、时间的交通事故)等,均不在工伤认定范围内,需按标准判定。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不被定为工伤赔偿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不被定为工伤赔偿

劳动仲裁里,有些情况通常不算工伤赔偿。像员工在工作场所因个人矛盾与人打架受伤,和工作无关,不算工伤

员工要是因为故意犯罪受伤,像盗窃时受伤,这也不算工伤。

还有,要是员工处于醉酒或吸毒状态,因行为失控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员工自己主动自残或自杀,也不在工伤认定范围内。

另外,不在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受到的伤害,比如非上下班合理路线、时间的交通事故,一般不算工伤,得按标准判定。

二、什么情况下不能买卖房子

产权有争议的房子别碰。要是房子到底归谁不清楚,好多人都争着要,在纠纷解决前可别交易,不然买家容易吃亏。

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买。房产证是证明房子产权的关键东西,没有它,房子产权就没保障,交易也不受法律认可。

被限制产权的房子别交易。像房子因为司法、行政等原因被限制了,这期间交易是没用的。

共有房屋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才能卖。共有人都对房子有权利,有人私自卖就是侵犯别人权益,交易没法律效力

三、什么情况下法院应该终结执行

申请人撤销申请时,法院会尊重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置,终结执行程序。这是对当事人意愿的认可。

若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没了依据,执行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

被执行人是公民,其死亡且无遗产、无义务承担人,执行没了对象和主体,执行也就无法进行。

追索特定费用案件的权利人死亡,基于身份关系和保障目的的执行没了意义,执行终结。

被执行人是公民,因困难无力偿债,无收入又失劳动能力,客观条件不允许,执行终结。

法院有权根据特殊情况,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终结执行。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不被定为工伤赔偿时,有多种情形值得关注。比如,职工因个人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如违反操作规程等,可能影响工伤认定。又或者,劳动关系不明确,存在争议,也会给工伤赔偿的判定带来阻碍。此外,如果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也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你是否在工伤赔偿认定方面遇到了难题呢?要是对这些特殊情况如何影响工伤赔偿判定,以及后续该如何处理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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