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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否需单位人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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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6 · 3964人看过
导读:工伤鉴定不须单位人同去。职工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均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中职工可自行前往,单位有配合义务,不配合时职工或其近亲属也能自申。按规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等完整材料,个人申请同样具法律效力,鉴定委员会会依标准作客观结论。
工伤鉴定是否需单位人一起去

一、工伤鉴定是否需单位人一起去

工伤鉴定并非必须单位人一起去。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职工可自行前往参加鉴定,并不强制要求单位人员陪同。不过,单位在整个工伤处理流程中有配合义务,比如提供相关材料等。若单位不配合申请鉴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也可自行申请。只要按规定提交完整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等,职工个人参加鉴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依据标准作出客观鉴定结论。

二、工伤鉴定是否有限制时间

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 一般而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鉴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鉴定是要本人去申请吗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不局限于本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有权提出申请。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本人不是申请工伤鉴定的唯一主体,符合条件的相关方均可依法依规申请。

工伤鉴定是否需单位人一起去是很多工伤职工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职工进行工伤鉴定时不强制要求单位人员一同前往。不过,单位人员陪同有诸多好处,比如能及时了解鉴定流程和结果,便于后续协商赔偿事宜等。若单位不配合或不出席,职工个人也可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后,若涉及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赔偿款的发放时间等后续问题,大家往往会感到迷茫。要是你对这些相关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在工伤鉴定及后续处理上有任何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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