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期间又得病怎么赔偿
工伤期间又患病,需区分情况处理。若新病与工伤无直接关联,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若新病是工伤引发的并发症等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赔偿方面,工伤待遇按工伤认定结果正常赔付。对于新病,若属工伤相关,因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病情复杂需延长,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若对赔偿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期间又受伤了怎么算赔偿
首先需区分此次再次受伤与工伤的关联性。若再次受伤是因工伤复发或与工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那么此次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相关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
对于停工留薪期,一般按照之前工伤确定的期限来计算,如有必要,可申请延长。赔偿计算仍依据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若构成新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若此次受伤与工伤无关,比如是员工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受伤,那么相关费用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归属。如属于第三人侵权导致,可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无法确定责任主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准确确定赔偿范围和金额。
三、工伤期间又受伤了怎么算工资赔偿
工伤期间再次受伤,需区分不同情况。若此次受伤仍被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应连续计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确定,通常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此期间,单位应保障职工正常工资发放。若单位未依法支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差额,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需注意收集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在工伤期间又得病,赔偿情况较为复杂。首先要明确新得病症与工伤之间是否存在关联。若有关联,那么在工伤赔偿基础上,可能会增加对新病症因工伤诱发部分的赔偿。若毫无关联,一般按正常医保或其他保险渠道处理。比如,新病症治疗费用是否能用工伤保险支付等。对于工伤期间又得病的赔偿细节、新病与工伤关联判定标准等问题,若你还有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帮你理清赔偿相关事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