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工伤认定书是否就一定有工伤等级
有工伤认定书并不一定就有工伤等级。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
而工伤等级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需在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综合考虑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定。若工伤职工伤情较轻,未对劳动能力造成明显影响,可能不存在伤残等级;只有经鉴定确实存在劳动功能障碍等情况,才会评定相应的工伤等级。所以仅拿到工伤认定书,不能直接得出有工伤等级的结论,还需经过专门的等级鉴定程序。
二、有工伤认定书后期离职有赔偿么
有工伤认定书,后期离职通常是有赔偿的。
首先,可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各省级政府规定,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伤残等级确定月数后相乘得出。
其次,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时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样依伤残等级和省级规定标准计算。
比如,工伤十级,假设当地规定十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本人工资。若你的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15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10000元。
具体赔偿数额和计算方式,因地区政策不同会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精准确定。
三、有工伤认定书能不能确定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书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劳动关系,但并非绝对确定。
工伤认定需以劳动关系存在为前提。一般来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定劳动关系。比如双方是否符合主体资格、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等。
若工伤认定书中明确了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实,那么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有较强证明力。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劳动者与多个主体存在交叉用工等复杂情形,工伤认定书可能无法直接唯一确定劳动关系,还需结合其他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综合判断。
当我们探讨有工伤认定书是否就一定有工伤等级时,要知道工伤等级的评定需遵循严格规范。工伤认定书只是工伤认定的结果,但工伤等级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受伤部位、恢复情况、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等。即使有了工伤认定书,也需经过专业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评定,才能确定工伤等级。若你对工伤等级评定的流程、标准或与工伤认定书相关的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比如如何申请评定、评定后能享受哪些待遇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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