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由谁管辖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以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在地为管辖地。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保险待遇达成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总之,具体管辖地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二、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主要有:
1.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等。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伤残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给予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按月支付。
5.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工伤保险待遇仲裁管辖地如何确定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管辖地按以下规则确定:
首先,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这样规定旨在方便劳动者维权及仲裁委审理案件,确保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能得到妥善处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管辖至关重要。一般来说,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了解管辖规定能确保当事人正确维权。要是你对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管辖细节,比如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在管辖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还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助你清晰把握自身权益与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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