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到哪里鉴定
工伤鉴定一般分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要在工伤认定后进行,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对该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最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赔偿标准因工伤程度而异。一般需先认定工伤,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医疗费按实际诊疗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生活护理费按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三档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鉴定中的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有着明确的流程和规定。那么,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用人单位故意刁难,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该怎么办呢?或者,若对再次鉴定结果仍不满意,还有什么其他的救济途径吗?这些都是工伤鉴定过程中可能会碰到的实际问题。如果您在工伤鉴定相关事宜上还有任何疑问,比如申请流程的细节、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等,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顺利解决工伤鉴定方面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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