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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连带责任人赔偿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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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7 · 1875人看过
导读:工伤事故一般不存在连带责任人概念,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过,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受工伤时,指派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或有责任划分,先按规定支付待遇,不足部分按过错分担。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伤,职工可获双份赔偿,处理依法律和实践,也非连带赔偿。
工伤事故连带责任人赔偿标准是啥

一、工伤事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是啥

工伤事故中一般不存在连带责任人概念。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若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但存在一种特殊情况,比如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期间受到工伤,指派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可能会有一些责任划分问题。此时,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待遇,不足部分,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担。不过这并非连带责任人赔偿

如果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职工可获工伤保险赔偿,还可向第三人主张民事侵权赔偿。这种情况下,两者赔偿项目可能有交叉,具体处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但仍不是简单的连带责任人赔偿标准。

二、工伤事故连带责任人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啥

工伤事故连带责任人责任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若在工伤事故中,存在多个主体对事故发生有共同过错的侵权行为致职工伤害,这些主体需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实践中,判断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要综合考虑各主体的过错程度、行为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

三、工伤事故连带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范围有哪些

工伤事故中,连带责任人的责任范围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若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将工程等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此情况下,承担范围涵盖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若为劳务派遣,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括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等。具体赔偿责任依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确定,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维护。

当我们探讨“事故连带责任人赔偿标准是啥”时,除了明确标准本身,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一方面,连带责任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这涉及到追偿的比例和具体流程问题。另一方面,对于不同性质的事故,如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等,在确定连带责任人赔偿时,可能会适用不同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方式。若你曾面临事故中连带责任的纠纷,或者对事故连带责任人赔偿后的追偿、不同事故类型下的赔偿细节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拨开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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