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受理后,多久会通知开庭
关于劳动仲裁受理之后何时通知进行仲裁开庭此事项,尽管现行法律对于具体时限尚未做出明确规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条款指出,仲裁庭应于开庭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开庭的日期和地点。
若当事人因为正当理由需要延迟开庭时间,则可在开庭前3个工作日内向仲裁庭申请延期审理;
至于延期与否的最终决定权,自然应该归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倘若申请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在没有充分合理理由的前提下拒不出席仲裁庭审,或者在未经仲裁庭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退出诉讼过程,那么情节严重者,仲裁申请亦有可能会被视为自愿撤销。
另一方面,假设被申请人在受到书面通知之后,由于种种非强制性的原因未能准时出席仲裁,或者是未经仲裁庭许可就擅自离场,这样的情况下,仲裁庭仍然有权进行缺席审判。
除此之外,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后,他们有责任在受理当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之内将仲裁庭组成的详细信息用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双方。
如果仲裁员存在以下任何一种状况,他均有义务主动避嫌,当事人同样享有权利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回避诉求:
(一)此人与案件的任何一方存在着近亲属关系;
(二)该仲裁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仲裁员与案件相关方存在其他特殊关系,可能会对公正裁决产生影响;
(四)仲裁员私下会见了当事人或代理人,或者接受了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供的招待和礼品等有偿馈赠。
在接到回避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作出决定,并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完成通知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论及劳动争议仲裁所涉及的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如何确认劳动关系而引发争议;
其次,就由于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诸多纠纷;
再者,因为涉及到对员工进行开除、解雇、辞职或离职等情况而产生的相关争议;
第四,则关乎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待遇、福利补贴、职业培训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等各个环节可能引发的矛盾;
最后,也是较为常见的劳动报酬之争,以及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相关问题引发的潜在冲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关于劳动仲裁受理之后何时通知进行仲裁开庭此事项,尽管现行法律对于具体时限尚未做出明确规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条款指出,仲裁庭应于开庭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开庭的日期和地点。
若当事人因为正当理由需要延迟开庭时间,则可在开庭前3个工作日内向仲裁庭申请延期审理;
至于延期与否的最终决定权,自然应该归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倘若申请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在没有充分合理理由的前提下拒不出席仲裁庭审,或者在未经仲裁庭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退出诉讼过程,那么情节严重者,仲裁申请亦有可能会被视为自愿撤销。
另一方面,假设被申请人在受到书面通知之后,由于种种非强制性的原因未能准时出席仲裁,或者是未经仲裁庭许可就擅自离场,这样的情况下,仲裁庭仍然有权进行缺席审判。
除此之外,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后,他们有责任在受理当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之内将仲裁庭组成的详细信息用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双方。
如果仲裁员存在以下任何一种状况,他均有义务主动避嫌,当事人同样享有权利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回避诉求:
(一)此人与案件的任何一方存在着近亲属关系;
(二)该仲裁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仲裁员与案件相关方存在其他特殊关系,可能会对公正裁决产生影响;
(四)仲裁员私下会见了当事人或代理人,或者接受了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供的招待和礼品等有偿馈赠。
在接到回避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作出决定,并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完成通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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