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工伤保险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工伤保险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2414人看过
导读:申领工伤伤残赔偿金需满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事故经官方确认,伤残等级经鉴定,无特殊情况。单位未缴纳保险,工伤损失由其承担。无法赔偿时,国家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保障职工权益。
工伤保险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一、工伤保险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工伤所导致的伤残赔偿金的申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用人单位需依照法律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其次,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受害者必须经过官方确认属于工伤范畴;

再者,还须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其伤残等级

最后,在不存在其它特殊情况时方可获得赔偿。若职工本人所属的用人单位未能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此时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所有的医疗及经济损失都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付责任。倘若该单位无法提供必要的赔偿,国家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垫付,以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确立的法定法规,在预付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款项之后,如若满足特定的条件与要求,其所在单位仍需供给额外的补偿支持。

具体而言,此时若员工由于工伤事故遭受程度达到七级残废的伤害,那么当他/她决定解除与其所属公司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时,届时应当由省级地方政府设立的工伤保险基金予以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发放;

而作为用人单位方面,亦需要承担起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责任和义务。

关于此部分内容,特别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条款来了解详细信息。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保险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更多

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文章

遇到工伤赔偿标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