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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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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1806人看过
导读:经济补偿金法规要求:每年不满12个月工作,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偿;6个月至1年按一年计算;少于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总额不超过12年。疾病或非个人过错导致的身体损伤无法工作,或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相关法规,每自然年内劳动者每不满一年(即不足12个月)将获得相当于其一个月平均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期限在6个月至一年之间,则需按照满一年来进行计算;如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少于六个月,则仅可领取半个月的工资数额;并且在此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总额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

同时,法律还特别指出,倘若劳动者遭受疾病或非因个人过错而导致的身体损伤,且在预定的医疗期限结束之后,其无法继续从事原先的工作,亦或是无法被用人单位重新安排其他的工作。

又或者劳动者在从事现有工作时无法胜任其职责,那么经过相应的培训或调整对其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满足相应的要求。

针对这些情况,用人单位还必须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金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有什么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有两个:

(1)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即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

(2)非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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