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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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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1 · 2213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一、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为了逃避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并不能逃避法律责任,相反,有时会对用人单位造成不利影响。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用工单位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么

用工单位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如果与劳动者、工会协商一致且每月未超过三十六小时,支付加班费,劳动者不能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强制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未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能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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