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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二审书面材料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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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2388人看过
导读:二审起诉状需居中先写标题,对上诉人及被上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表明当事人不服原判或者原裁定的具体事由,提起上诉的请求,相关的事实和理由,结尾主要是上诉人的签名,上诉日期等内容。如果不会写上诉状,可以口头提起上诉。
工伤纠纷二审书面材料怎样写

一、工伤纠纷二审书面材料怎样写?

居中写标题,结尾写明上诉法院的名称,上诉人的签名和日期,正文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

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二、工伤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自行协商。

2、申请劳动仲裁

3、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三、工伤纠纷做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在哪些情形下才能被认定成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院审理工伤纠纷案件时不会主动启动二审程序,启动二审程序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了上诉,上诉一般要准备书面的上诉状,但也不是必须的,若口头提起上诉,上诉的事实和原因等这些内容都由工作人员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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