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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是否允许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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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014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怀孕期间单位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离职补偿金。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如果该职工属于违反纪律或者是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的依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是否允许解除劳动合同?

一、怀孕期间是否允许解除劳动合同

不允许。对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作了更加严格的特殊保护,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女职工存在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重新调整工作仍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无法协议一致、经济性裁员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只要她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解除。

但是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二、解雇怀孕期职工的法律后果

如果怀孕女职工权衡利弊,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怀孕女职工不想或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赔偿金。关于赔偿金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怀孕期间的女职工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解雇的,但是如果属于上述五种情况之一的还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不属于的,单位依旧违法解雇女性职工的,需要向女职工支付两倍的离职补偿金。如果不支付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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